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。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,在实际操作中,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。
进入年中,各地人社部门陆续调整社保缴费基数,上调幅度均在10%左右。“新华视点”记者调查发现,各地下调养老等缴费费率,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成本,但随着此轮社保缴费基数上调,一些低收入职工群体与部分企业社保缴费数额不降反增,负担加剧。
近期,随着平均工资的公布,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安徽等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。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,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。